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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扬州市市区房屋征收(搬迁)重置价格、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评估参考价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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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建房〔2021〕1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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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,生态科技新城、蜀冈—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局,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,各征收(拆迁)评估机构,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: 现将《扬州市市区房屋征收(搬迁)重置价格、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评估参考价》印发给你们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2011年7月20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的《扬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技术细则》(扬住房发〔2011〕30号)文件规定的重置价格、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评估参考价同时废止。
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6日 |